收藏首页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欢迎来到恩湛咨询官网!

全国服务热线400 880 6978 上海总公司 181 1751 4678
广州分公司 130 6632 9278

为您提供最贴心的一站式管理咨询服务 专注企业管理咨询,管理咨询优秀品牌,中国著名品牌

广州恩湛咨询

联系恩湛咨询

联恩湛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LA劳安认证咨询|CMA认证咨询|CNAS认证咨询|生产许可证证咨询-恩湛咨询

电话/传真:020-38849876

手机:13066329278

QQ:120478621

邮箱:120478621@qq.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振盈路四维尔时代广场87号502室

主页 > 恩湛资讯 > 行业新闻 > 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

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2-09-01 14:34 点击数: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已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210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25

 

 

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告知承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制度,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资质认定申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一次性告知其资质认定所需的条件和要求以及相关材料,检验检测机构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资质认定决定的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检验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检验检测标准变更时,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除外。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的办理,并组织对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后续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并依据职责对在监管中发现涉嫌存在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违反承诺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被审批人开展执法检查及相应处理。

 

。。。。。。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