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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我国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发布,该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新标准,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该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