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咨询|LA劳安认证咨询|CMA认证咨询|CNAS认证咨询|生产许可证证咨询-恩湛咨询
电话/传真:020-38849876
手机:13066329278
QQ:120478621
邮箱:120478621@qq.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振盈路四维尔时代广场87号502室
公告〔2019〕11号
认监委关于明确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认证咨询机构资质条件及认证咨询实施规则的公告
根据《国家认证咨询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认证咨询实施意见〉及〈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第一批目录〉的通知》(国认证咨询联〔2017〕142号)有关要求,现将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认证咨询机构资质条件明确如下:
一、依法设立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咨询认可条例》、《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证咨询机构基本要求。
二、相应产品认证咨询活动的实施,应当符合GB/T 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咨询机构要求》。
三、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具备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认证咨询活动的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一是自有或签约的检测机构依法经过资质认定且具备对认证咨询目录内产品进行检测的专业能力;二是有10名以上具有认证咨询目录内产品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职认证咨询人员。
四、已开展相应认证咨询领域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咨询活动。
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认证咨询机构,可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第一批目录》中的产品名称(类别)向认监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依据相关认证咨询实施规则(见附件)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在认证咨询证书和获证产品上使用“CURC”认证咨询标志。
附件:
1.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通用要求
2.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3.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制动系统
4.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传动系统
5.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电动客车列车控制与诊断系统
6.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车门
7.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车钩缓冲装置
8.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
认监委
2019年4月30日